总政治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依托省军区系统法律服务组织,在全军建立解决基层涉法问题协作机制。
通知要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胡主席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军委、总部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基层,服务官兵,充分整合和利用全军法律服务资源,发挥省军区系统优势,积极主动地帮助官兵解决涉法问题,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建设和部队安全稳定。
通知指出,解决基层涉法问题协作机制,是在军队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和协调下,法律服务机构之间协同处理官兵涉法问题的工作机制。依据《军队协作处理官兵涉法问题实施办法》,各省军区(含卫戍区、警备区)法律顾问处接受部队的协作申请,负责处理发生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官兵涉法问题;涉法问题官兵所在部队政治机关或法律服务组织,负责做好案件受理、申请协作、配合处理等相关工作。各总部、各军兵种、武警部队根据需要,也可以在本系统内建立法律服务协作机制,协调处理本部队官兵涉法问题。
通知规定了解决基层涉法问题协作机制的主要任务:代理重大疑难案件诉讼;配合地方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官兵涉法问题;协同部队和地方应急处理重大突发性涉军案件。通知要求,要健全法律服务组织,加强省军区法律顾问处的建设。要建立工作渠道,各省军区要主动向地方有关部门通报建立解决官兵涉法问题协作机制的情况,与地方司法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工作联系,积极争取地方的支持帮助。要广泛搞好宣传。各级政治机关要认真学习建立协作机制的有关规定,掌握协作解决涉法问题的程序、条件、范围等,并向广大官兵做好宣传工作。省军区系统要通过多种形式向本省籍官兵和军属通告协作机制的有关事宜。7月份在全军政工网公布各省军区法律顾问处的联系方式,从8月份开始,省军区法律顾问处正式受理协作案件。(中国国防报)